作者:魏武大弟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“各位!董事会第45次会议1号决议生效,王撕葱先生将于三日内卸任公司董事长。”
不,准确的说,应该都进不了他们的门。
但这第三条就不一样了,指控王撕葱雇凶杀人。
一、指控王撕葱公开侮辱,构成侮辱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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