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河上游,应否建设闸坝,用以拦沙;或择大湖用以减水,亦应考。求治河有此办法,理合声明。上游之山,应令栽种草木,以杀水势。泰西各国,因山水暴发,屡次为灾,饬令于源头及濒水诸山栽种草木,水势遂杀。偶有一二处树木,被人私砍,水势即复猖狂,政府严行禁止,并设官专管树木。西人重视此事,是有效验之明证。查山水暴发,其故有二,一因山上土松,不能吸水;二因山势陡峭,无以阻水。若遍种树木,则树根既能坚土,又复吸水,且可杀其势,从容而下,不至倒泻。倘山上不宜种树,亦应种草,其功虽不及树木之大,亦终胜于无。法国颁行亚尔伯诸山种树律例以来,成效已大著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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